减轻患者医保目录外费用负担 江苏推出首个普惠性补充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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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患者医保目录外费用负担 江苏推出首个普惠性补充医保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21-11-05 17:47:00

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11月4日,江苏省医保局会同13个设区市医保局以及全国11家商业保险公司推出江苏医惠保1号,这是为江苏省参保群众设计的首个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补充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

“过去大家都知道也有很多商业的医疗保险产品,但在实际过程中,我们发现和基本医保的衔接还不够,”江苏省医保局局长周英介绍,此次推出高价比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是通过调研分析主要精准解决这些问题:一个是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不足的部分。当前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80%和70%左右,还有一部分需个人自付,如自付费用较高,将纳入保障范围。二是解决基本医保目录以外自费的部分,包括对自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这部分进行保障。第三是针对重大疾病的医药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

江苏医惠保1号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突破医保目录、突破既往病史、突破病种等方面限定,没有年龄限制,江苏8000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可购买,使得群众真正享受补充保险产品的普惠

江苏医惠保1号产品拟定年158元,预计本月底或下月初可自愿投保,将从四个方面提供保障。

经基本医保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较高部分。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1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6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7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切实减轻患者医保目录外费用负担。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以外的部分,重点保障住院和门特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包括医保目录外自费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2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5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6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为切实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对经上述两项保障责任保障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予以赔付(包括免赔额1万元和2万元在内的自付和自费总费用)。该项保障责任免赔额5万元,赔付比例为45%,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此外,产品还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进行补充保障,以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高额费用负担。医惠保1号不限制既往病史参保,首次参保有既往病史的人员,在上述前三项保障部分赔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参保时为非既往病史患者,参保以后发生疾病不降低赔付比例。对于群众关注的如何参保、如何赔付等问题,江苏省医保局将进行持续发布。(记者 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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